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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季查工作的通知

作者:自动化学院  浏览量:  发布时间:2016-09-27


各教学科研二级单位:

根据《北京科技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规定》(校发【2015】28号)的要求,学校近期将开展2016年实验室安全第三季度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检查时间

9月28日(周三)上午8:30-11:30

二、检查内容

本次检查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》(教技司【2016】308号)的规定,结合二级单位自查隐患台账上报情况,重点检查如下内容:

1.责任制落实情况。包括二级单位与实验室2016学年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,实验用房责任教师与实验人员2016学年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。

2.教育培训落实情况。包括二级单位培训记录、实验室责任教师对实验人员教育培训情况。

3.管理制度建设情况。包括实验室健全内部管理制度(包括内务管理细则、操作规程、应急处置方法),张贴高温、高压特殊仪器设备及大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等。

4.危险品(危险化学品、危险废弃物、气瓶等)安全。包括使用台账记录情况、分类存储情况、标识情况、重点部位的泄露检测报警等防护设施配备情况等。

5.安全防护用品佩戴安全。包括实验室内所有实验人员穿着工作服,实验过程中根据需要佩戴护目镜、防护手套等。

6.其他安全。包括室内环境内务有序(设备摆放合理、环境卫生整洁等),用电安全(电路规划合理、不私接电线、大功率电器有专用插座等)。

三、具体要求

1.请二级单位准备与实验室签订的安全责任书(责任期限2016年9月-2017年8月)、2016年教育培训记录等书面材料,并通知实验室准备与实验人员签订的安全责任书(责任期限2016年9月-2017年8月)及有关管理制度等材料。

2.请各单位主管院长、实验室安全秘书参加本单位检查,协助联系实验用房责任教师配合检查工作。

3.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,由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组现场出具整改通知,主管院长、实验用房责任教师确认签字并限期完成整改。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,在校园OA网予以公示。

4.如限期未完成整改或检查中屡次存在安全隐患,将依据《北京科技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追究暂行规定》(校发【2015】29号)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联系人:马庆、牛犁  电话:62332397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6年9月22日
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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